房地产行业周资讯(11月1日-11月7日)

收藏文章

住建部研究房地产新战略,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十四五期间工作部署加快,21城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地方调控持续细化落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建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

1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21个城市(区)更新试点名单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针对此次试点目的,通知指出,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按照计划,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

深圳:拟引导市场主体将既有非居住房屋改成保障性租赁住房。

11月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将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深圳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对外出租单次租赁期限上不低于30天。

成都:明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事项 优化房企预售款支取条件。

11月3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售款监管有关事项。《通知》指出,需优化预售款支取条件,预售商品房项目的监管分户账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开发企业可申请支取多余部分资金,申请支取的多余部分资金可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等。

广东发布租赁住房新政:广州、深圳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低于10%。

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各地级以上市要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的筹集建设方式,分类制定准入、退出具体条件以及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管理要求。《意见》表明,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等条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情况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十四五”湖北省将新建商品住房3.5亿平米。

11月4日获悉,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让城镇居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到2025年,省新建商品住房累计供应面积约3.5亿平方米。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全省各城市必须建立住房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全面落实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推进新房和二手房买卖、住房租赁网签全覆盖。到2025年,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预计4500亿元,新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预计3000亿元。

 

免责声明:本图文内容为燕郊购房网当地加盟运营商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购房网平台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拨打举报电话:4008-035-055,联系平台删除,购房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购房网免费专车
购房网为燕郊置业者提供舒适看房,放心买房的一站式贴心服务,免费专车接送售楼处,带看楼盘,陪同讲解,提供真实可靠的楼盘分析,达成交易独享优惠。
电话预约免费看房车:
 
已有102人成功报名
  • 本月开盘
  • 下月开盘